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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3-01 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的要求,开展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选址: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瘦狗岭1号厂房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3921平方米,本项目占地约5352平方米,包括肉鸡全自动屠宰生产线两条,年屠宰量3000万只肉鸡及其他家禽屠宰,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一套及相应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润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211359555bu

通讯地址:廉江市营仔镇下洋村委营下公路第三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尚清环保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社区华兴路26号天汇大厦101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VtJRX-ZtN3a1ScOPG2jxA

提取码:3557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要求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广东润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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